李氏家族拆毀二級歷史建築 vs 雷氏家族捐出一級歷史建築
當 政 府 正 盡 力 保 育 山 頂 何 東 花 園 之 際 , 東 亞 銀 行 ( 023 ) 主 席 李 國 寶 的 李 氏 家 族 已 迅 速 將 屬 二 級 歷 史 建 築 物 的 中 半 山 堅 尼 地 道 祖 屋 , 夷 為 平 地 , 以 便 興 建 20 至 30 層 高 豪 宅 。
屬 二 級 歷 史 建 築 物
何 東 花 園 業 主 何 勉 君 過 去 年 多 來 , 都 一 直 堅 拒 政 府 保 育 該 物 業 , 只 欲 拆 樓 重 建 10 幢 洋 屋 , 現 正 跟 政 府 處 膠 着 狀 態 。 李 氏 家 族 未 知 是 否 為 免 夜 長 夢 多 , 去 年 底 獲 屋 宇 署 批 准 堅 尼 地 道 2 、 6 及 8 號 的 拆 卸 工 程 , 便 即 刻 圍 板 拆 樓 , 然 卻 掛 上 活 化 物 業 的 條 幅 。 經 過 約 兩 個 多 月 的 工 程 , 現 時 祖 屋 所 在 已 剩 頹 垣 敗 瓦 , 而 寫 着 活 化 老 建 築 的 殘 餘 條 幅 仍 掛 於 圍 板 上 。
李 氏 家 族 持 有 的 堅 尼 地 道 2 、 6 及 8 號 , 其 中 6 及 8 號 祖 屋 於 2010 年 3 月 正 式 被 確 定 為 二 級 歷 史 建 築 物 ; 2 號 物 業 雖 未 曾 評 級 , 但 卻 屬 於 上 世 紀 30 年 代 Art Deco ( 裝 飾 藝 術 ) 的 經 典 建 築 風 格 , 在 本 港 已 是 「 買 少 見 少 」 , 2010 年 初 更 有 建 築 師 及 保 育 人 士 去 信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 要 求 將 其 評 級 , 卻 一 直 未 獲 受 理 。
建 20 至 30 層 約 值 18 億
而 按 歷 史 建 築 物 的 三 級 評 級 , 一 級 的 保 育 價 值 近 乎 如 法 定 古 蹟 , 即 具 有 特 別 重 要 價 值 , 須 盡 一 切 努 力 予 以 保 存 的 建 築 物 , 會 被 納 入 「 法 定 古 蹟 候 選 名 單 」 ; 二 級 的 定 義 為 「 有 選 擇 性 地 保 存 」 ; 三 級 的 定 義 , 是 「 如 保 存 並 不 可 行 則 可 以 考 慮 其 他 方 法 」 。
6 號 及 8 號 兩 幢 住 宅 , 分 別 於 1935 年 及 1927 年 落 成 , 外 貌 設 計 相 同 , 均 糅 合 裝 飾 藝 術 的 新 古 典 建 築 風 格 , 8 號 曾 是 東 亞 銀 行 創 辦 人 之 一 李 冠 春 作 自 住 之 用 , 6 號 則 供 家 族 成 員 居 住 。 屬 二 級 評 級 的 堅 尼 地 道 6 號 及 8 號 , 現 已 是 被 「 無 選 擇 地 被 完 全 摧 毀 」 。 且 連 同 2 號 , 將 根 據 早 前 獲 批 的 建 築 圖 則 , 重 建 為 1 幢 29 層 或 25 層 高 的 豪 宅 物 業 , 總 樓 面 約 6.2 萬 方 呎 。
其 毗 鄰 的 4 號 地 盤 , 正 是 由 長 實 ( 001 ) 發 展 , 已 命 名 為 君 珀 , 正 部 署 下 月 推 售 遠 期 樓 花 單 位 。 參 考 其 意 向 呎 價 逾 3 萬 元 , 李 氏 家 族 重 建 項 目 的 價 值 , 超 過 18 億 元 。
根 據 土 地 註 冊 處 資 料 , 堅 尼 地 道 2 、 6 、 8 號 , 李 國 寶 及 其 胞 弟 李 國 章 , 擁 有 四 分 之 一 業 權 ; 其 餘 則 由 其 3 名 叔 父 支 系 各 持 四 分 之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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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荔枝角道的一級歷史建築雷生春屬九巴創辦人雷亮(亦是香港基金之父雷賢達之家族)的祖業,其後人○三年捐贈予政府作保育活化,雷氏後人雷中元與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及浸大校長陳新滋等昨日出席項目啟動禮。雷中元稱,將建築物無償捐贈予政府屬家族集體決定,「希望雷生春繼續保存下去,將來為市民服務。」他稱,在大宅出生的他兒時與父母及四兄弟姊妹居於三樓,全幢大廈共住有三十多人,印象最深刻是兒時在寬敞的露台踏單車,至十多歲時才遷出。
浸大物業處處長林朗秋稱,大宅將進行改建工程,除加裝升降機及走火梯外,亦會在三層的露台加建強化玻璃圍欄,用作阻隔噪音及污染物。建成後雷生春堂將提供門診及針灸服務,預計每日可服務八十人,亦會提供義診予有需要人士。
浸大亦希望將雷生春堂打造成旅遊景點,設有關中醫藥及雷生春的展覽,每日設兩個導賞團,免費讓公眾參與,而地下的花園則會免費開放予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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